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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见明确,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,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。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(不含伙食费、住宿费、杂费等)执行。
上传时间:2025-08-06
上传用户:Ech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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